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控股子公司新建100萬噸/年焦爐煤氣制甲醇綜合改造項目獲得備案的公告
特別提示: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,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、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。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控股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團飛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山焦飛虹”),近日收到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(晉發改備案〔2015〕254號),同意山焦飛虹新建100萬噸/年焦爐煤氣制甲醇綜合改造項目備案,該項目備案證有效期24個月。 該項目建設規模為甲醇100萬噸/年、LNG13.2萬噸/年、硫酸10.7萬噸/年。主要建設內容是對公司原有年產35萬噸甲醇焦爐氣凈化系統、氣化補碳系統進行改造;新建內容包括焦爐氣預處理及壓縮、甲烷深冷分離、空分、氣化補碳、變換、低溫甲醇洗、硫回收、甲醇合成等裝置及配套熱力、循環水等公用輔助設施,總建筑面積275568平方米。項目總投資689526萬元,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和銀行貸款。 公司將根據上述項目的后續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,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。
特此公告。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
2015年10月22日